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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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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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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彗出奎、娄,光芒长六尺,北行入紫微垣,至西北入浊不见出奎、娄间。

    群臣抓住时机,再次弹劾蔡京。

    此时,官家的手段就要老练得多了,虽也再次罢免了蔡京,却是在两年内两次罢免又复其太子少师、太子太师之职,想来应是官家也不喜蔡京这些年威福自专,正好借此时机敲打搓揉此獠。

    至今年二月朔朝(初一大朝会),蔡京又一次复太师位致仕(退休)。

    才过两个月,四月初五,诏令再次推行方田法,释放出即将三度起用蔡京的强烈信号。

    果不其然,仅仅三天后,官家于太清楼宴请蔡京等人。

    一月后,五月初七,蔡京便“落致仕”(起复使用),官家还特许其三日一至都堂议事。

    只是,经此一番折腾,官家与蔡京彼此都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却是更加君臣相得了。

    旧制,凡诏令皆有制度,必须经由皇帝授意词头——中书舍人起草(此时中书舍人有权封还词头)——录黄行下——中书舍人宣行(此时中书舍人有权封驳录黄)——给事中审核(此时给事中也有权封驳)——宰相副署(宰相若不副署,则诏书无法律效力)的程序,最后还有台谏弹劾兜底。

    诏令制定下发的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监督和制衡,便是皇帝和宰相也无法肆意妄为。

    神宗皇帝熙宁三年,参知政事王安石欲破格提拔李定为“监察御史里行”,求得皇帝同意,但知制诰宋敏求却拒绝起草诏书,封还了词头,并于三日后辞职;接替他的另两名知制诰苏颂、李大临也以“爱惜朝廷之法制”为由,接连封还词头。

 

第十三章 重臣(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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