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千采‘女’;
第十七条,裁撤众多虚设官职,合并职能相似的官府;
第十八条,不准民间‘私’自养马,马匹一律由官府出钱赎买,收归国有;
第十九条,赏赐在十军之战被俘的二十三万官军,并从挑选十万人充入南军和北军,其余十三万官军,再‘抽’出五万人补入西园军,最后的三万,全数拨给镇守关的车骑将军皇甫嵩;
第二十条,命将作大匠负责监督军械制造,仿造西凉军的制式军械,在南军、北军、西园军、关军等四十万部队全面淘汰汉军制式武备;
第二十一条,遣使宣慰匈奴、鲜卑、乌桓、高句丽、扶余、丁零等,重申汉之宗主地位;
……
大汉平四年二月四日,这一天终将载入史册,在史书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因为在这一天,曹‘操’正式任尚书令,颁布新政。因在平年间颁布,故而叫“平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