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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龙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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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三章 奏与启的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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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而制造弓箭却是为了伤害生命。所以在目的上,原本就是为了检举控告的弹劾性奏本,势必需要写得深刻、尖锐和严峻,这其实就是责任本分之所在吧。另外,毋庸讳言的是,像《诗经·小雅·巷伯》中亦有言:“取彼谮人,投畀豺虎。”(把不守本分的人投食豺狼虎豹吧);而《礼记·曲礼上》里则说:“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鹦鹉即便会说话还是飞鸟,猩猩再会说话仍是畜生,现在的人如果没有礼貌,即便会说话也不过是衣冠禽兽罢了。);再如《墨子·非儒下》中,便用“羝羊”“贲豕”来讽刺固执己见的儒家;另外,在《孟子·滕文公下》中,像“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的尖刻话语,赫然在上。既然在《诗经》《礼记》或儒家或墨家的经书论典中间,尚且有如此口无遮掩的话语,那么在用于检举揭发的奏折里,即便出现抵牾之语,也势必难免啊。然而,据实而论,凡世间文人篇籍之中,若存在相互贬低、吹毛求疵或刻薄刺骨,尤其假借于此来展现自我善骂风采德行者,其实已经失去了中正姿态,更谈不上典雅风韵了。即便像弹劾性奏本这样一种旨在求全责备的文本体裁,若能够敞开礼仪大门,事先高悬规矩方圆的标准利剑,并且标示出来十分清楚的路径、程序和规则之后,若还有逾距僭越,或说超越红线者,即便不打断腿骨,也要砍掉脚趾……若能如此,又何必爆粗口,或切齿诅咒,或含沙射影等,由此刺激和助长了藏污纳垢的不良文风呢?其实,凡撰写文章,之所以要求“立范运衡、宜明体要”(大意是;树立典范,统一规则,明确主题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奏与启的微妙(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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