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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武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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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六章 立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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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胡作非为,欺凌百姓、逼女,大军所过之处,必定哀鸿遍野。

    关羽想要占据关中,就必须尽可能保证关中百姓不被祸害。

    只有如此,关羽才能得到百姓拥戴,才能保留足够人口,为以后做打算。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关羽宣读军令完毕,坛下将官以及士卒,脸上全都露出畏惧之色。

    不少人都窃窃私语,觉得军法太过严苛。

    关羽将众人表现尽收眼底,也知道他们心中的担忧。

    他厉声喝道:“我等兴大义,聚义军,讨叛逆,为的是报效朝廷。”

    “若不能严于律己,遵守军法,又与盗匪何异?”

    “且军令严苛,亦为能胜耳,军纪散乱,最终战死的还不是诸位袍泽?”

第两百一十六章 立军法(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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