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史铁生我与地坛里,有一段挺触动的:
史铁生问一个作家朋友:“写作的最初动机是什么?”朋友说:“为我母亲,为了让她骄傲。”[]
于是我就想,这扯淡啊,我老妈绝不会为我骄傲的。在她看,写小说根本就不是正行,没医保没社保没五险一金,连工龄都没办法计算。她总怂恿我去做策划。
现在想想,哪个写手是为了让老爸老妈脸上有光而写作的?我不敢说全部写手都为了钱,但大部分写手都是这样。在当代,文学必须与商业挂钩,这才能证明文学的价值,就比如论语,如果没有于丹在百家讲坛教学,就没几个人会去买原本论语。假如我也能有于丹那样的商业价值,我妈绝对恨不得克隆一个我出,到时候我和我的克隆体可以加快写作进度,写亡者征途2、亡者征途3、亡者征途前传、亡者征途精装版。但很可惜,我一个月挣的钱和一个捡破烂的是差不多的,所以我很慎重地考虑是否去捡破烂。
倒不是说商业化不好。一个写手的越赚钱,越说明这个写手被大众肯定。但是,为这样的大众写真的好吗?这样的社会、这样的时代真的适合老式写手吗?当今中国的文化氛围始终是浮躁、求利的,所以读者和作者都被感染了,没办法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一本本人物、情节、架构雷同的籍被量产,就像一包包配料标准化的方便面,无论你怎么冲都是同一个口味,红烧牛肉是不会忽然变成上汤排骨的。正因此,“作家”才掉价为“写手”。
没错,方便面的确销路广,也有商业价值,但当你想换换口味、找一家手打面条的老字号店子时,对不起,现在没人手打面条了。
经验神马的都是浮云?商业与文学(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