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可是脑海里还是不停的浮现那些相处的细节。或许,那些画面早就刻进了骨血,成为他身体的一部份。
“陈述,我喜欢你!”
“你的鼻子又大又圆,跟猪鼻子一样,我以后就叫你猪头”
“陈述,我们蜜月旅行去巴黎好不好?要不就去佛罗伦萨”
陈述的眼眶又红了,看着这空荡荡的屋子,喃喃自语:“做人怎么能这样?怎么能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呢?”
陈述又跑到洗手间洗了把脸,出之后已经恢复了平静。
他捡起笔,认认真真的在白纸上写下:
今天是到花城的两年零九十一天。
今天是和凌晨恋爱的第五年零十七天。
今天走掉了鞋跟,今天第一次失恋。
陈述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枕头边的手机铃声响起。
陈述一把捉过手机按下接听键,声音温柔的问道:“喂”
“陈述”汤大海的声音明显停顿了一下,然后便大喊大叫起:“你能不能好好说话?吓死宝宝了。”
“有话快说,没话快滚。”陈述现在心情不好,心情不好的人在自己的好朋友面前是有各种特权的。譬如可以蛮不讲理大喊大叫,可以大骂脏话,可以吃饭不埋单,可以喝醉了吐他家一地
“你在哪呢?过唱歌。”汤大海对着话筒喊道:“如意也在。老地方,317。”
不给陈述任何应时间,便利落的挂断了电话。
陈述捧着电话有点儿纠结。
去?我失恋了,我已经躺下了,我不想出门,我不想坐车,我不想见任何人
第一章、鞋跟先生!(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