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说是军官而不是士兵。说是庄公不欲居人之下,乃张榜求贤,得勇士九人,皆能力举千斤、箭射七札(即箭可以射穿叠在一起的七件薄甲),齐庄公号为“勇爵”,禄比大夫。
正是因为这里的勇士九人为“勇爵”,才有了随后的齐庄公将要讨伐莒,并为此设立了享受五乘爵禄的勇士职位,而只有杞梁和华周不在其内,也就是说,那些“勇爵”获得了五乘级别的车架待遇,要知道当时的情况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五乘那就是庄公自己也就这个待遇。
因为这个事情,杞梁和华周两人愤愤不平,才有了后来的爆种吊打莒人。
齐国技击士以勇为第一要素,所以勇冠三军成为士兵的追求,但缺少谋略,后来宴子二桃杀三士把这个缺点发挥到了极至,好勇斗狠最后也埋下了国君难于控制下属的缺点,创立齐之技击的齐庄王也被齐贵族崔杼杀死,后来齐闵王跟孟尝君争斗导致内乱。
而荀子对秦军商鞅的二十级军功受爵制则有这样一番评价:“秦之锐士,得而后功之,功赏相长也,五甲首而隶五家,是最为众强长久。”秦军将士有功既赏爵位,又赐田宅,可以成为军功地主,如果不断立功,还可不断受赏,乃至于获得高官厚禄,所以形成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能“最为众强长久”。
是以荀子认为“齐之技击不能当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遇秦之锐士”了。
讲道理,以当时的社会发展来说,这么说并不没有问题。不过这么说的前提条件也是有的,为什么这话不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而是从荀子嘴里说出来呢?
众所周知,荀子开
第256章 齐技击(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