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政治家,更是一个成功的哲学家。
这样的人生,归根究底,就是他在实践自己的理论。
明武宗正德三年,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
知行合一: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知行合一”观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实行其事,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其一是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他说:“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从道德教育上看,他极力反对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脱节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一切道德归之于个体的自觉行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如果不去行动,不能算是真知。王守仁认为: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这无疑是有其深刻之处的。
其次则是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王守仁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他
第223章 阳明 子云(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