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三国之群雄召唤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84章 杀降不详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而预期收益并没有因此增大。直接反应就是厮杀会更加惨烈,这和把小偷同强盗一并处死是一样的效果:「为国死,可乎?」既然被俘也是死,那不如战死。而战争是为了资源,不是为了杀人。

    不杀降人有三个条件:

    1.还有其他人需要安抚;为了避免更多的树敌,争取最大的统一战线,只要解除武装,惩治首犯即可。

    2.确认这些人不再具有威胁;如果白起放走了四十万投降的赵军,那么赵国不会元气大伤,不出几年又要来跟秦国争霸。过去我们跟少数民族作战,俘虏了总要杀掉一批,也是这个意思。

    3.这些人还有用途,比如可以做奴隶啊等

    比如说,蒙古人前期征服时,每次围城后就会说若是抵抗必然屠城,不抵抗就放生,就是以非军事方式提高对方的预期损失,制造一个虚假选择。当然,这些人信誉比较低,每次不抵抗也屠城了,所以这个政策终究被改变。

    就杀降这个事情,春秋礼制和儒家都是反对的,过去俘虏一个人比杀一个人头受到的赏赐更多,但是到先秦法家就没这么多讲究了。

    远的白起、项羽的典型案例就不说了。到了汉朝,是不是这个事情依旧不讲究呢?

    事实说明,至少汉朝的不少名将根本就没在乎这个问题。

    追溯起来自然就是大汉朝的太祖高皇帝刘邦,此人的杀降甚至屠城的事情做的还真不少,只是相对没白起、项羽一次数十万那么震撼罢了。

    第一一是屠咸阳,见《汉书·陈胜项籍传》,第二屠武关见《史记·秦始皇本纪》,第三则是屠鲁。《汉书·高纪第一》记载:刘邦

第184章 杀降不详(3/8)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