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提。就算不能立刻达到前两者那种炙手可热的地步,也能带来相当大的便利。
在不过多暴露自身实力的条件下,成为一名畅销作家似乎是一个扩展影响力的好法子。
而且,他还有前世的众多书籍可作为参考,只要找准题材、受众,完全不用为前景担忧。
虽然杰瑞的记忆力没有好到过目不忘的地步,但是对于那些百看不厌的好书,他还是有大致印象的。
有了速记羽毛笔,杰瑞记忆中的那些故事将会像流水一样倾泄出来,只要重新修改调整一番就能横空出世。
虽然这还只是刚冒出来的零散念头,但杰瑞想去试试,反正也只是抽空下的一步闲棋,何乐而不为?
况且,成为作家也是他前世的诸多梦想之一,能重温旧梦总是好的。
“我不是为了应付作业才买速记羽毛笔的,”怀揣着种种算计,杰瑞对邓布利多解释起来,“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成为畅销作家,这支笔似乎可以帮助我实现梦想。”
“这个梦想听起来也不错,方便透露一下,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吗?”看起来邓布利多接受了这个突兀的人设,好奇地询问道。
“就在刚刚的书店里开始,我注意到有一整个书柜的书,都标着吉德罗·洛哈特的名字。”杰瑞当然不能说上辈子就这么想了,他索性现场即兴发挥、胡扯一气。
“而且那些书还卖的挺贵,我觉得当作家看上去要比开店更舒坦一些,不仅时间自由,还不用应付那些麻烦的恶客。”
邓布利多闻言后有些无奈,少年人总是如此,想起一出是一出——刚刚还想开魔药店,现在又想写
032 血与火之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