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全国所有卫所加起来,共有兵员两百余万,只要有战争需要,不需额外花粮食,就可动员大量士兵参战。
但是卫所制度后来却暴露出了诸多弊端,最终全面崩溃。
被划为军户的卫所士兵,子孙世代皆是军户,难以脱籍。
明朝重文轻武,军户被人看不起,地位甚至还不如自耕农。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军田不断被军官、豪强侵占,明王朝又没有有效措施抑制,以至于失去土地的军户大量逃亡,要是不逃亡,只会沦为军官的奴隶。
在正统三年(1438年),明朝兵部有过全面统计,全国所有卫所逃亡士兵加起来竟达1633664人,这时开始有募兵之举。
到了明末,卫所制度几乎完全崩溃,皆采取募兵制。
明朝建立后,设立数百个卫所,由五军都督府下辖的都司管辖。
都司设立都指挥使,正二品,每个都司管辖若干卫所。
至于都司数量,各时期有增减,最少时有十三个,最多时二十一个。
明朝的每个“卫”有5600名军人,设立卫指挥使,正三品,一般每卫设左、右、中、前、后5个千户所;每个千户所1120人,每个百户所120人。
大同镇下辖14个卫、3个独立的千户所,原本的军户数额为81760人。
到了明末,大同镇所有卫所的军田,一部分被各卫指挥使司、千户、百户侵占,一部分被地主豪强兼并,已名存实亡。
大同总兵所辖之兵,全部皆是募兵制,跟辖区各卫所没什么关系。
各卫所的军官在干
第28章 一举三得(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