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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靠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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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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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实话,这话要让其他人说出来,谈书一定要在心里唾弃或吐槽,想问问说你到底睡醒没有。

    但博慕迟这样说,她既不是很惊讶,也不觉得离谱。

    好像事实就该如此,博慕迟喜欢一个人,不需要她去主动追。

    她能看上对方,是对方的殊荣。

    当然,她这是闺蜜滤镜。

    但具体分析来看,也合情合理。

    首先,博慕迟长得就比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五甚至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要漂亮。她天生就耀眼的,滑雪厉害不说,学习成绩也不差,更重要的是,她在别的方面也有自己的兴趣爱好。

    会弹琴、会画画,还学过舞蹈。

    因为她爸曾经做过编剧的缘故,她对读书的兴趣也异常浓厚,小学初中那会还写过好几篇被刊登在新概念作文书里的作文。

    虽说都是以前的荣耀,但现在只要她有时间她想,谈书相信她可以成为自己想成为领域的优秀人才。

    她琢磨着想了想,感慨道:“好奇怪,你说这话我竟然深表赞同。”

    “……”

    博慕迟扑哧一笑,眼睛弯成月牙看着她,“可能这就是你对我的爱吧。”

    谈书“嘁”她一声,“可能吧。”

    她托腮望着她,“那么我能问问,你要怎么让他喜欢上你,然后来追你吗?”

    博慕迟眉梢往上扬了扬,压着声道:“具体计划没有,但我能感觉出来,傅云珩对我不讨厌。”

    “废话。”谈书睨她,“你是他的小青梅,他能讨厌你?”

    博慕迟噎了噎,“别提醒我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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