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先生,您那个设计的新款透明塑料礼盒包装,供应商给我们的报价我们拿到了。这样,刚刚我核算了一下,如果这两万副眼镜全部包装好以后从温州从送到深圳口岸,再从深圳海运到新加坡港,我们最后的CIF报价是19万人民币,换算成美元是2.25万美元……”
李晓凡心算了一下,19万人民币除以2万副眼镜,到岸价是每副9.5元人民币,大概1.7元新币,再加上新加坡的GST消费税等杂费估计最后到手成本在2元新币左右。
“吴主管,你们这报价我接受!现在能不能让供应商开始生产,你们的货也开始下单准备起来?”
“李先生,虽然老板有对您的这笔生意打过招呼,要特殊照顾一下,但是我们一般还是在签署正式合同后,或收到订金后开始下单的……”
“哦,对了,我们还没谈付款条件和合同!不好意思,我刚刚开始做业务,不太懂,请您要多多包涵!”
“李先生,没关系,您的这笔生意反正老板打过招呼了,我们一切从简。反正金额也不是很大,也不走信用证了,您只要预付一部分货款过来,我们就开始生产,然后等您在新加坡收到货以后,再把尾款付清就行。现在麻烦您告诉我一个传真号码,等下我把我们一份初拟好的外贸合同传真给您。如果您那里没有意见,请您把你们新加坡公司的名字和工商注册信息等资料回传给我们,我再起草一份正式合同传真过来!”
“如果这样那就太好了,那您先把合同发到我们新加坡明华私人有限公司的这个传真号码……对了,吴主管,刚才您谈到预付款,大概要多少?”
第107章 报价与新公司核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