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黎世比榕城繁华。
一流的城建设施中,点缀着自然风光,给人一种很清新的感觉。
尤其是到了旅游季,到处都热热闹闹的。
厉御风回瑞士是为了继承公司的,但是毕竟多年未归,有些业务和人际关系早生疏了。
而且,筝筝也刚来瑞士,他们两个年轻人都需要时间来好好磨合一下,所以厉夫人也就没有催着他去公司报道,让他和筝筝都能有个缓冲期。
男人太过于醉心一个女人,也并不是坏事。
最起码,厉夫人因为儿子过于喜欢唐筝,而有了拿捏他的办法。
只要唐筝还在瑞士,厉御风就跑不了,迟早会接手家里的公司。
厉夫人笃定:他不敢带着唐筝回榕城,因为江驰的存在,已经足以让他忌惮。
厉御风这段时间,也刚好抽空充当起了唐筝的导游,带着她到处玩玩儿,熟悉一下这里。
今天去的是商场,他颇有兴致的带着唐筝去挑口红。
自从上次在S市之后,厉御风恶补了一些有关于口红色号的知识,懂得了死亡芭比粉的概念,也学会了通过肤色来挑选色号。
这次他倒是格外聪明,选了一款正红色:“试试这个……”
皮肤白的人,用涂正红色就会很漂亮。
他用手扶着她的下巴,微微眯起眼,小心翼翼的给她涂口红。
涂完,像是很满意似的,上下打量一番,然后才拉着她到镜子前:“看看,我的——粉刷技术,有没有长进?”
对面就是欧式化妆镜,唐筝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心不在焉,
第227章 故人见面,分外眼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