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纽约1995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133 大机器的新零件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男人,二十多岁的年纪,比白奎因要大上一些,一身嘻哈打扮,手臂纹身、大金链子、宽松的白T恤、垮掉的牛仔裤、运动鞋,把嘻哈黑人的装扮学到位了。

    “Yo,QB,我的这首歌叫《Just Don't Give a Fxxk》!”

    歌名就带Fxxk,小子有胆!

    白奎因想起之前邮件里斯科特是如何描述此人的。

    他叫马歇尔·马瑟斯三世,给自己起了个艺名EMIN?M,第二个E反着写,不过平时大家习惯叫他“阿姆”。

    斯科特是在洛杉矶举办的“说唱奥运会”上发现阿姆的,当时这家伙在1VS1 Battle比赛中获得了第二名,但是因为他是个白人,东西海岸没有一家嘻哈乐唱片公司愿意签他。

    哪个黑鬼会傻到听一个白人唱嘻哈乐?除非他吸High了!

    因此尽管阿姆从89年就开始录制自己的歌曲录音带,学着黑人嘻哈歌手那样走地下渠道售卖,后来又和好友一起组队录唱片,却一直都没有成功,当时的市场不接受白人Rapper。

    斯科特递出的橄榄枝,对于刚刚被之前工作的旅馆解雇,不得不带着女友和女儿海莉一起和老母亲挤在房车里的阿姆来说,无异于是及时雨。

    阿姆非常痛快地签了歌手约,同时带来了他之前就创作完成,但一直没有机会发表的一整张专辑《Slim Shady》。

    大卫格芬虽然不太熟悉嘻哈乐,但他熟悉唱片工业,阿姆能在汇聚了全国Rapper的“说唱奥运会”上获得Battle第二名,说明其业务水平是行业顶尖的,缺点只是他

133 大机器的新零件(4/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