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又为何坚持非要签歌手约,而不是厂牌发行合作呢?
摩图拉自然是有他的理由的,只是不能告诉白奎因。
通过安东尼·佩利卡诺的调查,摩图拉知晓了白奎因的背景:新泽西黑手党卡瓦坎蒂家族重要头目的血亲,极有可能是秘密成员,和表兄弟一起经营的电影制作公司有纽约黑手党甘比诺家族的投资。
白奎因的这种背景恰恰是身为意大利裔的摩图拉希望能够交好的,所以他才特意给出了一个自认为很有诚意的歌手约。
创作能力是一个不确定项,白奎因还要兼顾演戏,以摩图拉的经验,这种年轻人的创作高峰最多能够保持两年,拿出三、四首如同《It's my life》这种高质量的作品,加上几首平庸之作是能够筹齐一专的。
以白奎因的卖相,加上演员身份、摔角手身份的加成,首专运作得好,甚至可以卖出白金唱片。
但是,即便熬过了一专,二转很大情况会是个灾难。
如果签歌手约,哪怕白奎因一专成功,二专摆烂,亏得也是索尼,大不了三专不签了,但摩图拉用索尼的钱给自己赚人情,有一专成绩打底,公司内部也没人会指摘他。
但是签厂牌合作,就比较头痛了,白奎因的唱片公司的运营资金可能来自黑手党,后面万一达不到对赌条约,双方起了纠纷,索尼是不怕对簿公堂的,他却要面临某些势力的压力。
MJ的事情上,摩图拉借助了安东尼·佩利卡诺和甘比诺家族的关系,是取得过利益,欠过人情的。
对摩图拉来说,宁愿双方不合作,也不能签具有风险的厂牌发行合同。
73 谢谢你的建议,摩图拉先生(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