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早期拿到过一些投资,但由于团队小且缺乏经验,产品的研发进度停滞不前。
当时的LOL,和后来玩家看到的相比,完完全全是两个游戏:
2008年初,四处搜罗代理产品的QE知道了《英雄联盟》,他们想花1小时看看这款产品,结果一看就是一天。
其中有半天,他们都在玩《英雄联盟》。
当时画面这么屌丝的《英雄联盟》,到底好玩在哪?
关键在于LOL不想只是模仿DOTA。它有全面超越DOTA的野心。
LOL同期的竞争对手并不算少,比如《HON》《Chaos OL》《梦三国》《天翼决》。
这些游戏说白了,就是把DOTA换了个皮。
但LOL却做了大刀阔斧的颠覆——没有反补、野怪大改,独特的英雄设计……
特别是降低新手门槛,加快游戏节奏,饱受DOTA高端玩家的嫌弃。
但现在看来却无比明智,LOL在短时间内迅速获得了大量的用户。
不仅如此,LOL还为游戏加入了世界观和素质极高的BGM,让游戏更具代入感。
为了和DOTA做出区格,拳头对《英雄联盟》的类型创造了一个新词——MOBA。
因此,虽然最初的LOL只有五个英雄,画面丑到爆,但玩起来很吸引人。
除了玩法上的革新外,拳头和其他欧美团队也很不一样
那边游戏公司大都很闲散,上班就是喝喝咖啡,聊聊天,心血来潮时才做做游戏。
而在拳头居然有加班!办公室居然
第四百四十九章最后亿次(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