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易一路走,一边往街道两面的饭馆里面打探,看看哪个饭馆里面的黄皮肤多。
走着走着,看到一个挂着金鼎阁招牌的店里面八成都是黄皮肤,南易就决定在这里解决晚饭。
走进店里,往别人的桌上一打量,嗬,川鲁粤都有,一桌的大杂烩,看来这儿也是经过改良的羙国中餐,四大菜系[看作者说]之外的美菜。
找了一个位子坐下,南易招过来一个服务员。
“会说中文吗?”
“会。”服务员说道:“留学生。”
“那正好,打听一下,你们后厨有刚从国内过来没多久,还没把手艺还给祖师爷的厨子吗?”
“有一个,刚来不到一个月。”
“什么菜系的?”
“好像是浙省来的,烧的是浙菜吧。”
南易一琢磨,这时候从浙省出来的,大概率是温市人,那多半是瓯江菜。
“那麻烦和那位厨子说一声,七菜一汤,让他划算一下,做他拿手的。我多给10%的小费,你和那位厨子分。”
服务员笑了笑,说了声“谢谢”。
南易他们边上或明或暗跟着四个小队,可真正喜欢吃中餐的也就那么小猫两三只,能接受中餐他们就幸运一点,很多时候可以和南易一同进食,不然就得轮着班去解决肚子。
“爸爸,我们在纽约好几天了,什么时候去好莱坞啊?”
“如果你愿意自己去,明天就可以过去,要是你想和爸爸一起,那就再等等,爸爸在这里还有很多工作要忙。”
“喔,不会等我们开学你还没有忙完吧?”
第二百四十二章、该杀,不该帮(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