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全过程,并且阐述了祁镜在传染病学方面的造诣。
而另一封则是华盛顿大学医学院传染病学教授的回信,信中非常在意祁镜在传染病学方面的能力,并且表示,只要祁镜通过考试,他愿意接纳这位学生。
两位米国医学界大佬的肯定,就已经能确定祁镜在传染病学方面的地位。
“被告律师,从对方提供的材料来看,这位祁医生确实有与本案相匹配的传染病学能力。”法官看了材料后,给出了自己的意见,“至少在病毒感染的问题上,我认为他有作为专家证人的资格。”
既然法官都这么说了,托马斯也只能作罢。
不过他作罢的是专家证人的资格,关于丙肝感染方面,他还有一堆疑问:“请问祁医生知道刚才西弗所长提到的OCI么?”
“知道。”
“了解么?”
“算了解吧。”
“那祁医生应该很清楚,OCI现在的检查手段有限,采血站不可能做到精确筛查。”托马斯问道,“我现在想问问你,以你的专业知识来看,原告当事人的丙肝病毒有没有可能是患有OCI的献血者带来的?”
如果单是被告证人来说“有可能”,还只是五五开的局面。
可要是祁镜也这么说了,那就是默认了这个说法,搭配上他们递呈的各种证书,完全有可能改变陪审团的看法。到时候,判原告败诉也不是不可能。
“有可能......”
祁镜还是秉承了自己的观点,尽量省去一些不必要的口舌。他甚至自己回答了这三个字后,托马斯就可能放弃问话,所以在说完后立刻加了
661.强盗逻辑(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