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手术术后并发症的问题,但深究起细节还是挺乱的。
病人去年九月初突发急性胆囊炎,查出是胆囊结石,b超提示有嵌顿在胆囊颈部的可能。因为有高热畏寒,病情很急,病人家境又不好,最后就决定在收费便宜些的区中心医院做急诊手术。
主刀的是位副高,出于省钱的考虑也没用腹腔镜,直接做的开腹手术。术后准备200多的皮钉被换成了5块钱的普通缝合线,常用术后抗感染的抗生素也被换了最便宜的那种。不过在手术结果面前,这些都无所谓了。
开腹进去后发现病人胆囊三角肿胀得非常厉害,手术出现困难。
病人感染严重,结石位置靠近胆管,取出结石后不能直接缝合,需要用引流管来帮助排泄掉多余的胆汁。但在缝合引流管的时候出了问题,感染严重,出现了胆瘘。
胆汁有些外溢,并在术后第二天成功造成病人胆汁性腹膜炎
有腹膜炎就得再开腹进去清洗腹腔,病人为此接连做了第二次和第三次手术,直到去年年底才出院。
原告律师看准了关键,是第一次的手术失败直接造成了后续两次补救手术,摆出了大量证据。经医疗司法鉴定医院医疗有过错,所以原告律师希望赔偿病人的全额医疗费、家属陪护食宿费、病人重病后和他母亲照顾所造成的失业费,总计118万。
医疗司法鉴定不管对错就是庭审时的铁证,医院绝对的败诉,没有反转的可能。
不过作为一个新人,在听了原告足足十分钟的举证辞后,陆子姗并没有慌张。
既然败诉在所难免,性质早已定下,那就在赔偿金上好好纠缠一
264.官司哪儿有这么打的(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