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耻?
只要你到那个时候,把他踩在脚底下,谁又会记得你曾经的时候呢?
你要是高兴了,还能给他栓个绳,把他当条狗一样,在手里牵着,倒时候,全星空谁又会记得你今日之耻辱?
年轻人,要记住,要想人前显贵,必须人后受罪。
要想把他当成狗,首先,你得给他做狗。
我已经决定了,也不做多,先给他做一百年的奴才,一百年之后,我都不知道,要从他身上偷学多少东西了。
到那个时候,咱就是翻身的奴隶把歌唱,把他压在身下,狠狠的摩擦!”
“嘶~!”
麒麟王听到这里,瞬间两眼放光。
对啊,这可真是一个好主意啊。
先麻痹他的意识,等他没有什么戒心了。再搞他一波,这不比自己在这里干瞪眼受气强得多?
多么完美的主意?
常言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只要能报仇,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
好!
既如此,我麒麟王,就先自降身份,先骗取一部分仙法再说。
决定了,和血尊者前辈一样,先做他一百年的奴才。
仔细想想,这个叶萧真是个傻瓜,居然拿仙法这么贵重的东西来喂他们,这不是傻子吗?
一百年的时间,他们不知道会得到多少门仙法,说不定到时候,他们甚至都能直接成仙了。
完美!
“想好了没?”
“想好了!前辈之言,让孤王茅塞顿开!
孤王只有杀了他,才能是
第六百章 先做他一百年的奴才,再翻身把歌唱(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