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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色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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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节 那回鱼礼,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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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已经摆在韩绛面前。

    韩绛翻看之后说道:“陈公。”

    “不,不敢,直呼逸之便好,便好。”

    一条老狗。

    此人叫陈自强,字逸之。按理说他还当过韩侂胄的蒙学老师呢,可却反过来一直知韩侂胄面前自称晚辈,就是韩侂胄的幕僚史达祖才三十岁不到,陈自强都要称呼一声兄。

    不是兄弟,是兄。

    韩绛将翻看过的供词放下:“继续吧。”

    下等仆人肯定不知道内幕,他们能够咬的只有上司偷了府里名贵的花草、衣料、财物这些事情。

    依韩绛最初承诺的那样,有功的发还契约。

    不是卖身契,是一种类似于长工合同的契约,都是十年起签的,而且依家规,犯下大错的家主将其打死也仅需要陪一点安葬费。

    一部分发了契约,还有一部分不仅发了契约还给了遣散费,但也有一部分被其他人咬出来偷过家里的钱财等,都被绑起来等候发落。

    史达祖这时对韩嗣说道:“仆头以上的,安排老手去诱供,少君要的不是这些下等人。”

    “我明白。”

    韩嗣当然懂,因为他参与过调查李幸的事情。

    在韩嗣看来,最想杀李幸的他的后母,李幸死的话,伯爵的位置在这样的情况下,顺势就落在后母的亲儿子身上。

    无论是不是李幸后母安排的人,只凭李幸这些年的隐忍苟活,就已经够杀人的。

    当然,真实的李幸是什么样韩绛不关心了。

    现在韩府的人自上而下,已经自动脑补过,韩绛就是隐忍多年,一切就为活

第二十六节 那回鱼礼,烤了(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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