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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兴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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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鲁若麟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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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不如朝鲜本土储量巨大,但是也足够鲁若麟使用了。

    鲁若麟对于具体怎么烧制水泥不是特别清楚,只是知道点大概,他将这项工作交给了手下的工匠们,让他们用各种比例进行试验,直到做出合格的水泥为止,为此他开出了高额的奖励,刺激工匠们的工作热情。

    济州岛上还有大量的农田和荒地,足够农业使用,以前没有太大发展的农业部门开始发力。粮食安全永远是一个政权稳定的基础,鲁若麟对原来的济州岛民进行了集中安置,将分散在全岛的农民都集中在几个大的村寨附近,对于他们原来的土地通加量置换或者赎买的方式收集到自己手中,再分配给移民们耕种。

    这次的分田依然是移民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在鲁若麟手里,粮食收获按照六四的比例分成,农民可以得到收获粮食的六成。前期的工具、种子和生活开支算是佘借鲁若麟的,等粮食收获后再行扣除,不算利息。五年后,农民可以自己花钱赎买田地,以后的赋税会按照固定税率收取,不会超过亩产的2成。

    在税收上鲁若麟决定提前把雍正的摊丁入亩和官绅一体纳粮进行实施,整个鲁若麟治下的土地将不再收取人头税,而且任何人都没有免税的特权,多大的官都得交税。因为大明的税收实在是被那些官老爷们玩坏了,鲁若麟不想自己的势力步他们的后尘。

    济州岛按照每个壮男10亩田、壮女5亩的标准进行分配,每个家庭分田上限不得超过50亩,人口庞大的家庭就需要分家来获得更多的土地了。同时鲁若麟规定了每个家庭所拥有的土地不得超过200亩,这是为了防止土地兼并的发生,并且增加自耕农的户数,防止超大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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