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走。但她拒绝了,语气有点鄙夷。
不过我并没有因此气馁,因为我听别人说,追女人就是要脸皮厚死缠烂打嘛,我就想着再继续试试,于是接下来一阵子我天天在游戏里,QQ上找她聊天。
有天我说买了个小礼物,希望能送给她,她终于答应出来跟我一起吃饭了。我开心的不得了。”
何小泉停顿了下来,抽了口烟。端起酒杯喝了一小口润了润嗓子。
孙轶民心下好奇。按着何小泉故事的开头这说法,他的喜事应该是和林春红有关,只是他这“癞蛤蟆”难道真能吃得上天鹅肉?但既然是“喜事”,自然应该是是以成功收场了。
此时柳荣华催促何小泉继续讲下去。
“我就带着我买来的一个苹果的随身听iPod送给了她。她陪我吃了顿饭。
席间我们天南地北的聊了一番。我想或许她只是当我朋友吧,应该是看不上我的,但她能答应出来和我吃饭我挺开心的。
就这样,隔了一阵子之后,我又请她出来,她勉勉强强的答应了。
吃完饭我请她看电影,在电影院里,我趁黑摸了一下她的手,她抽了回去。
出场后,我就直截了当的问她了:可以不可以当我的女朋友?
我跟她说了我的条件。她直接拒绝了我。大致意思是说咱俩不合适,只能做做普通朋友之类的。然后就各自回家了。我挺失望。”
孙轶民暗想:看来这林春红也是有要求的,她并不是为了钱什么人都可以上的那种女人。她应该是个风流少女,专挑有钱帅气的男人约会,满足自己欲望的同时,也谋取经济利益这样子。
【224】风中屌丝(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