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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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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历史的重新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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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司之上的机构或个人。

    如此一来,各路的财、政、刑、兵、监等权分属不同的机构和个人掌管,也就不会对中央形成太大的威胁。

    所以,赵宋地方行政区划其实不能算真正的三级制,顶多算二点五。

    即使是州—县两级,也多采用差遣制,并在州内设置通判,以监察知州履职。

    这些改革,实则是赵宋接受前代潘镇割据的历史教训,不断削弱地方权力的举措。

    另一大改革是派文臣知军、州事,以代替自唐末以来的节度使之职。

    军、监都是特殊的行政机构。

    军始于唐,当时称军镇,属军事系统,多设在边区,只管军队不管民政。

    监则是国家经营的矿冶、铸钱、牧马、制盐等专业性的管理机构,五代初就已出现,也是在赵宋演变为地方行政区划单位。

    五代末世,秩序崩溃,军既管兵马,也辖土地、民政,但各军、监皆不辖县。

    至赵宋,军演变为地方行政区划单位。

    军、监有领县的或不领县两种,这也是划分军、监究竟属于州级还是县级的依据之一。

    赵宋之所以采取这种令人看着就头大的地方行政机构设置,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尊崇守内虚外的基本国策,追求极致分权的效果。

    所以,赵宋的孱弱虽然表现在军事上,但在行政设置上就已经埋下了根源。

    这种繁杂的行政设置又会造成行政机构叠床架屋,官僚人浮于事等问题。

    不改变这种极致分权的行政体系,军事上做再多的改革都只会是镜花水月。

    

第一百三十八章 历史的重新构建(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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