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怎么会发现到呢?’我暗忖着。
&;&;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我还是沉默,直到闹铃响了起来,我才回过神来。
&;&;“要上班了。”我轻声提醒怪人。
&;&;“谢谢。”怪人道。
&;&;到厂里后,我立即投入到工作状态之中,我以为这件事会过去的,我更以为,就算怪人再责备我,但无论如何也不会离开我。
&;&;可是,我错了,因为就在这一天,怪人离开了我,他离开了工厂,也离开了这座城市,没有谁知道他去了哪里,包括我在内。
&;&;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见过他这个人了……
&;&;完,2013年冬,东莞长安。注;本庸才第一次尝试用女性的第一人称写小故事,写的不好,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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