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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西州制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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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商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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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达到控制市场、危害小商人和官府的目的。

    第七条:均输法。官府采购商品时,采用近原则,直接在驻地购买,并优先购买凉州本地豪强的商品。这样,官府不必千里迢迢地去外地购买,直接在本郡购买,可以大大节省官府的财政开支,提高官府的行政效率;也可以支持本郡商业的发展。

    第八条:改善‘交’通。官府出资修建联通凉州各个大城池之间的道路,并在每五十里设置一个驿站,驿站配备有旅舍和仓库,可以供官府的官吏和过路的商人休息,商人可以将商品储藏在驿站之。这样,不仅有利于官吏们出‘门’办事;还有利于用‘交’通将凉州各个孤立的城池连成一片,遏制分裂势力,降低镇压反叛势力的难度;更有利于商人经商,大大降低运输成本,将货物暂时储存在驿站之,也可以防止商品被偷盗。

    第九条:鼓励商人与西域各国通商,再次打通早已断绝了的丝绸之路。与西域通商者,官府在今年可以给予一些补贴,并在‘玉’‘门’关设立市易司,商人销售不完的商品,市易司可以依照市易法购买。

    因为凉州动‘乱’太多,所以鲜有大汉的商人再通过凉州进入西域,与西域各国通商。如今凉州已经平定,是时候再开通丝绸之路了。丝绸之路是古代亚欧大陆最重要的沟通东西方的一座桥梁,西域是东西方贸易的转站,如若开通丝绸之路,并鼓励商人们走出去,那凉州的商业会飞速发展,因此‘抽’取得的赋税,估计凉州不用收农业税,都能自给自足了。故此,刘范还计划开建一条从街亭到‘玉’‘门’关的官道和一条从街亭通往阳关的官道,以便与西域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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