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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抢了我的金手指[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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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òu群。

    尤其是猎豹的雄xing和依附xing豹族的羚羊一族的雌xing所结合产下的混血,弥补了豹族爆发力时间短这种在体力上的致命缺陷,成为了陆地上奔跑最快的shòu族,没有之一。

    因此这种混血豹族是豹族军队中最重要的一项构成。

    在栖云大陆中,混血shòu族在所有的shòu群中所占的比例很少,因为大部分的shòu族都有自己的种族骄傲,尤其是在传承的jiāo配选择上,大多都会优先于本族的雌xing。

    不过凡事也总会有例外,比如说,在qiáng悍的种族面前,弱者一族就没有这种权利。想要摆脱这种任shòu鱼ròu的生存状态,那么,可以选择依附于某个qiáng者种族羚羊一族就是其中之一。

    景曦想让由混血cao纵的车架送自己回狐族,但问题却是能够命令混血车队的人,就只有豹王。

    眼下豹王已经离宫,景曦要想达成自己的想法,除非提前得到豹王的许可。

    然而事实是

    他还是làng费点时间自己慢慢回吧。

    想也知道豹王不可能给他这种许可。

    路上làng费的时间暂且不提,等景曦一边旅游一边赶路地回到狐族的领地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半月还多几天。

    老实说,虽然有点累,但景曦心qíng还蛮愉悦的,因为亲眼目睹了这块shòu人大陆的很多独特风貌,让他这个骨子里的现代人,狠狠地长了回见识。

    哎,不枉此行啊。

    这么一想,景曦顿时觉得前面两辈子把自己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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