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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康熙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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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清朝官兵恋脚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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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印的他只好孤家寡人地傻等。前面的手下跑后面的抚标应该会追来吧。

    果然当一条火龙婉蜒由西而来的时候凌啸就见到了抚标参将夏荣富。没料到。凌啸不亮字号还好。一亮字号那夏荣富竟死话不肯借马。只是好话奉承地拨出两百人团团保护住他岂可随便让钦差观风使大人犯险

    金虎怒马血衣地回程碰到了凌啸他们兴奋得胸口地一处伤口不停地飚血。郑勇被砍掉了头颅。那些个他的亲兵也被砍掉了头颅除了那个甘大被绑得像个粽子似的外没有一个是带着躯干被抓回来的。抢到了头颅就别在腰上的士兵们围着凌啸晃荡他们不敢当场向凌啸要赏银。但是晃一晃来提醒凌啸的胆子还是有的。

    令凌啸大呼变态地是敌人只有三十多个可是晃荡在他身前的竟有近百人。除了三十多个兵丁别着敌人脑袋外还有六十多个兵丁一人拿一个脚掌在他眼前晃来晃去。难道后世那种恋脚癖在清朝集体暴就算如此可也不能都恋上男人的臭脚吧

    金虎正等着凌啸的夸奖虽然五百杀三十不值得一提但是谁叫凌啸当着众人开了赏格呢正想向凌啸详细禀报的时候凌啸问了他一句。正问到他心窝窝里了。

    本侯说的是杀一人赏百两砍头当然算杀了一人难道砍一只脚也能算要人一命

    侯爷一只脚掌当然不值得一百两但是有着这两个字的脚掌就值了

    金虎抢过两只脚掌在火光下递到凌啸的面前凌啸恶心地连连吐。要是他说得出话来一定会问个清楚。

    不就是纹有个无字和知字吗难道无知两字这么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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