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比去?
“那好!参赞先生在这里代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蓝文喜局长代表警察系统,我董孟就代表审判的法庭,即时宣布对花不缺先生的判决吧。”国安局官员董孟站了起来道,“按照中国刑罚第八条规定,无端暴力杀人者,当判处死刑,立刻执行。但由于花不缺先生是外国人,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法’,特地法外开恩,将死刑转为终身监禁。此判决立刻生效!”
重大刑事案件的程序,一般是非常烦琐的,至少也得半年时间才能有审判、宣判,但如今董孟几句话就判定了刑罚,其中有我是外国人的因素,可也从另外一个方面看出,国安局的权利之大。
其实我也是误解了董孟,涉及到外国人的纠纷和案件,随便在哪个国家都非常麻烦;如果把案件公开出去,会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这对审判国是个非常不利的事情,所以大家一般都私下里判定就好,而且比本国人的判刑要轻上许多,如此对那人所在的国家也有个交代——这也是世界各国,没有宣称的惯例了。
听了我的一阵吩咐,耶塞木和两个手下愤怒无比的心态,终于有了一定缓解。
他们原本打算着,任凭殿下再怎么不在意,随随便便就被一个中国的小官员判为无期徒刑,那对整个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都是极大的侮辱;如果他们几个不冲出去暴打董孟一顿,为殿下出气的话,就是他们自己,也不可能原谅自己。
得到指示后,耶塞木脸上的神色忽地傲慢起来,“对不起,董先生。您如此轻率的做出结论,我不敢赞同。因为我不敢确定,我们的国民多比英德先生,是不是受到过你们的拷打、刑讯,才被迫说出刚才的话来的。
第三十九章 要去大使馆避难?(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