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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注三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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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二十三 和常杨杜赵裴传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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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幼昏,未知臧否,若将逐俗,抑废吾志,私称从令,未必为孝;而犯魏颗听治之贤,尔为弃父之命,谁或矜之!使死而有知,吾将尸视。”至嘉平中,病甚。临困,又敕豫掘埳。戒气绝,令二人举尸即埳,绝哭泣之声,止妇女之送,禁吊祭之宾,无设抟治粟米之奠。又戒后亡者不得入藏,不得封树。妻子皆遵之。时苗字德胄,钜鹿人也。少清白,为人疾恶。建安中,入丞相府。出为寿春令,令行风靡。扬州治在其县,时蒋济为治中。苗以初至往谒济,济素嗜酒,適会其醉,不能见苗。苗恚恨还,刻木为人,署曰“酒徒蒋济”,置之墙下,旦夕射之。州郡虽知其所为不恪,然以其履行过人,无若之何。又其始之官,乘薄[b125]音饭。车,黄牸牛,布被囊。居官岁馀,牛生一犊。及其去,留其犊,谓主簿曰:“令来时本无此犊,犊是淮南所生有也。”群吏曰:“六畜不识父,自当随母。”苗不听,时人皆以为激,然由此名闻天下。还为太官令,领其郡中正,定九品,於叙人才不能宽,然纪人之短,虽在久远,衔之不置。如所忿蒋济者,仕进至太尉,济不以苗前毁己为嫌,苗亦不以济贵更屈意。为令数岁,不肃而治。迁典农中郎将。年七十馀,以正始中病亡也。

    杨俊字季才,河内获嘉人也。受学陈留边让,让器异之。俊以兵乱方起,而河内处四达之衢,必为战场,乃扶持老弱诣京、密山间,同行者百馀家。俊振济贫乏,通共有无。宗族知故为人所略作奴仆者凡六家,俊皆倾财赎之。司马宣王年十六七,与俊相遇,俊曰:“此非常之人也。”又司马朗早有声名,其族兄芝,众未之知,惟俊言曰:“芝虽夙望不及朗,实理但有优耳。”俊转避地并州。本郡王

魏书二十三 和常杨杜赵裴传第二十三(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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