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礼薨。六月癸卯,繁阳王穆薨。戊申,追尊高祖大长秋曰高皇帝,夫人吴氏曰高皇后。
秋七月,诏曰:“礼,王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大宗,则当纂正统而奉公义,何得复顾私亲哉!汉宣继昭帝后,加悼考以皇号;哀帝以外籓援立,而董宏等称引亡秦,惑误时朝,既尊恭皇,立庙京都,又宠籓妾,使比长信,叙昭穆於前殿,并四位於东宫,僭差无度,人神弗祐,而非罪师丹忠正之谏,用致丁、傅焚如之祸。自是之后,相踵行之。昔鲁文逆祀,罪由夏父;宋国非度,讥在华元。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事为戒。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后之义;敢为佞邪导谀时君,妄建非正之号以干正统,谓考为皇,称妣为后,则股肱大臣,诛之无赦。其书之金策,藏之宗庙,著於令典。”
冬十月,改平望观曰听讼观。帝常言“狱者,天下之性命也”,每断大狱,常幸观临听之。
初,洛阳宗庙未成,神主在鄴庙。十一月,庙始成,使太常韩暨持节迎高皇帝、太皇帝、武帝、文帝神主于鄴,十二月己丑至,奉安神主于庙。臣松之按:黄初四年,有司奏立二庙,太皇帝大长秋与文帝之高祖共一庙,特立武帝庙,百世不毁。今此无高祖神主,盖以亲尽毁也。此则魏初唯立亲庙,祀四室而已。至景初元年,始定七庙之制。孙盛曰:事亡犹存,祭如神在,迎迁神主,正斯宜矣。
癸卯,大月氏王波调遣使奉献,以调为亲魏大月氏王。
四年春二月壬午,诏曰:“世之质文,随教而变。兵乱以来,经学废绝,后生进趣,不由典谟。岂训导未洽,将进用者不以德显乎?其郎吏学通一经,才任牧民,博士课
魏书三 明帝纪第三(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