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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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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三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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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的情况下,怀着极大的恐惧杀死叶添龙,其有自己的苦衷,应该予以考虑。而公诉人所说被告人杀人是为了泄愤报复纯粹是无稽之谈。



    三、应该减轻对被告人姚莲花的处罚。其原因如下:



    首先,被告人姚莲花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委托本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按照刑法关于自首的规定,应当减轻处罚。



    其次,死者叶添龙的家属谅解了被告人姚莲花。按照《最高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再次,被告人姚莲花的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小。公诉人坚持认为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大,但反家暴专家刘艳出庭作证,已经明确地判断被告人的过度加害行为属该类案件的典型特征,符合一般规律。



    同时专家也直接说明了被告人实施过度加害行为,是因为被告人处于极度恐惧状态,基于长期受暴的经历,相信自己若不能杀死施暴人,施暴人就会杀死自己。



    最后家庭暴力研究专家刘艳更是断定,被告人姚莲花的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小。我方恳请法庭定罪量刑时考虑专家的意见!”



    “综上所述,死者叶添龙自身存在实施家庭暴力、婚外情的重大过错,被告人出于摆脱家庭暴力和自我保护而在极度恐惧下杀死叶添龙,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但其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小,案发后又第

第169章 三年有期徒刑(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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