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读心律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168 十佳公诉人的素质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确实构成自首,但对其不是当然减轻处罚。按照《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对方辩护律师注意该规定的措辞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没有说应当,更没有说一定要减轻处罚!



    对被告人姚莲花如何量刑应该根据整个案情,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



    “对证据6,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异议,但我提醒对方辩护律师,死者的家属出具谅解书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但不是出具了谅解书就应当减轻处罚。”



    “对证据7即专家刘艳的证人证言,我方认为刘艳的证人证言有前后矛盾的地方。



    刘艳在回答对方辩护律师李超的询问时,说过受暴者以暴制暴杀人案件中,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不能等同于一般的杀人案件。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考虑到家暴的因素,可以适当对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进行综合考量。



    但刘艳在最后总结陈述的时候,却直接武断下结论,断定姚莲花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较小。



    这两者之间存在矛盾,因此刘艳关于姚莲花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的结论不应成立。”



    许玲真不是盖的。面对如此扎实的证据,都能找到反驳点。她先是将自己的位置摆正,不偏不倚承认叶添龙存在过错,却又狠狠抓住姚莲花利用暴力杀人这个不争的事实进行反驳,力主依法制裁姚莲花。



   

第168 十佳公诉人的素质(4/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