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觉,睡得很实。
半夜的时候,突然感到有人在摇我。睁开眼,却见是偃月。
“青环,跟我走,我送你出军营。”偃月抓着我的手,说道。
我摇摇头。偃月不过是九渊的随从,若是私自放了我,违反军纪,下场必定凄惨。
别说是偃月,就连我,不也……
算了,还是不想了。
偃月见我不肯,便想强行带走我。
我拽着她的手,在手指在她手心书写:军法不可违。
然后,我又指了指自己脚上的铁镣。
再次对她摇了摇头,却看见,一向威风凛凛大气十足的偃月,眼中竟含着泪花。
我继续在她手心写:别哭,我自有办法。
随后,我推了推偃月,让她离开。
偃月问:“你真的有办法?”
我点点头,写道:时机未到。
再三催促下,偃月总算是离开了。
是啊,时机未到。我平静地笑着。
此番变故,让我明白了很多。
相恋之人,总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你的付出,未必会得到同等的回报。我不是圣人,无私奉献,我做不到。
现在的情形,又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谁离了谁,都能活得很好。
众人皆以为,我是九渊的附属品,不能帮他改朝换代,不能替他上阵杀敌,不能事事替他考虑,不能接纳塔娜明敏……
他们想得对。现在,我也认为自己的确是件附属品。
但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朝闻夕死,足矣
六十二 罪人的一天(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