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纽中拿出来就可以,现代化的帐篷还是很轻松的。
达伦也组织小队的人搭建帐篷,然后拿锅子煮肉,不是金戈他们那样新鲜的肉,而是比较轻便的肉干。
温妮从帐篷中出来之后,很自然的凑到金戈他们这边蹭饭吃,再次惹来一片羡慕。
“可惜河里的鱼虾都都被灰毛鼠吃光了,不然可以炖一点儿鱼汤。”林君玉吃东西不太喜欢吃干的,她更喜欢吃一些汤汤水水的东西,来的时候汤并没有准备太多,这时候就有些怀念。
金戈没接话,她一边吃东西一边专心致志的看着孟朝。
孟朝原本的衣服上身毫不夸张的说是桶状的,说肥肥大大吧还不是随风可以鼓起的那种,然而又不修身,除了让人显得发胖上身太长腿太短之外,完全没有其他作用。
下身则是圆筒状的裤子,裤脚收在靴子中,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而且不知道是什么料子,软塌塌的更添难看,哦,再加一句,他衣服裤子的颜色还是灰突突的颜色,最丑的那种,不是漂亮的银灰色,也不是有内涵的烟灰色,就是那种暗沉的灰色。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么一身衣服穿在身上,绝对会让人的颜值降低几个档次,现在孟朝则是不一样了。
那么糟糕的衣服他只准备了一身,现在穿的是平时经常穿的样式。
类似于于军服那种的制服款,大方简洁,肩膀腰线那里不贴身,但是很有型,裤子也是如此,不是紧身的但是很有型,料子垂感也终于达到了宇宙中的大众水平,颜色上身是淡绿色,下身过度到深绿色。
这一身打扮是星际中丛林行走的正常打扮,包括颜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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