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在雁门找一个有学识的人,好好调教一下骞曼。
教骞曼汉人的文明,灌输其汉人的伟大思想。学汉语,学礼仪,穿汉服,束发。
骞曼,和连之子,檀石槐之孙。对刘凡来说,现在的骞曼没有一点利用价值。
刘凡知道骞曼单于是不被鲜卑各部承认的单于。
和连一死,鲜卑各部不会再有顾忌。
四分五裂的鲜卑不可能集结十万以上的骑兵与刘凡决战。胡人最擅长的不是与汉军决战,而是不断的劫掠汉境,满足眼前的利益。
随着河套的兴起,鲜卑骑兵寇掠汉境不可避免。
届时,就要看边境各将的能力了。
刘凡培养骞曼,不是为了当下,而是为了今后。
……
代郡北部。
一匹浑身如墨的马匹迈动着有力的四蹄,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狂奔。
秋高马肥,他的毛发就如蹄下的青草一样明亮。
“嗷呜……”
黑马停下来一声嘶吼,声音穿破头顶的白云,显得很神气。
它就是刘凡托付苏双、张世平送往草原上的墨麒麟。
“轰隆隆……”
又是一阵马蹄声,一队数百人的胡人骑兵向墨麒麟追来。
墨麒麟受惊,拔腿继续向西跑。
经过一年的“放飞自我”,墨麒麟明白了现实的残酷。
志在千里的烈马在草原上屡屡受挫。见到它的人,都知道它是一匹千里宝马。
一匹无主的马谁不眼馋?
原本墨麒麟在上谷北,一路被
第三百二十六章 再现墨麒麟(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