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宋燕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4章 人证物证俱在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物证呈上来。”

    &;&;书吏将桌案上用锦帛包裹着的物件送到县官案上。

    &;&;县官轻轻打开包裹着的锦帛后,里面露出了一只乳白色的玉佩,精美的花纹十分惹眼。县官小心拿起玉佩,问道,“王小七,你可识得这只玉佩?”

    &;&;王小二上前细看之后答道,“回大人,这正是我家老爷的随身玉佩,十多年来,从未离身。”

    &;&;县官又冷笑着问杨丛义,“这玉佩是从你身上搜出来的,你作何解释?”

    &;&;杨丛义辩解道,“这是那老者临别时送我的,大人不信的话,现在就可以派人向西追去,肯定还能追到那对父女。”

    &;&;县官冷笑连连,收好玉佩,然后高声道,“莫大人从不离身的贵重之物,怎会轻易送与旁人。事实已然明了,这玉佩便是你杀害莫大人所得。杨丛义,你还有什么话说?”

    &;&;杨丛义猛然挣脱衙役站起来,向县官愤怒的吼道,“我没杀人,我是冤枉的。”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