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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猪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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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不过陈湘宜老师在,怎么可能让人家随便把她学生抓去关,尤其是在羁押庭讲到后来,老师对于重罪羁押的不合理作出彻底批判,像发狂的梅超风一样差点用九阴白骨爪隔空抓死法官,最后是她提出担保,让我具保责付,总算不用去关,安心地等开庭即可;毕竟法官也要看她一点薄面,即使这位法官并不是陈湘宜老师的学生。

    注:声请羁押的要件是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被告经法官讯问后,认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羁押,显难进行追诉、审判或执行者,得羁押之︰一、逃亡或有事实足认为有逃亡之虞者。二、有事实足认为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者。三、所犯为死刑、无期徒刑或最轻本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当中的第三款,就是重罪羁押的基本门槛,但不是符合重罪要件就一定要羁押,还是要看行为人有没有前二款等可能影响判决正确与否的原因,在大法官释字665号解释文有详细说明。

    开庭前,吴美愉的桉件判决下来了,我和小史还有阿生两位当事人还有小婕全都到场聆听判决,在无罪判决下来的瞬间,全场欢声雷动,还被法官敲法槌警告;我步出法庭瞬间也有几十支麦克风堵在我面前要我发表意见,我推开众多记者拿着麦克风的手,只在岑静欣所属的电视台面前简单说了:「正义一定会胜利。」然后就不再发言。

    开庭当天,由于对方那个女游民有点状况外,竟然同意公开审理,否则性侵桉一般是不会公开审理的,所以旁听席又爆满了,满满都是记者,包括岑静欣。

    本来以岑静欣在电视台的地位,这个桉件是轮不到她报导的,毕竟座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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