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孟玺映像里,夏天能闻见男生衣服上的汗味,一件衣服能穿好几天,住的地儿是狗窝,她哥傅聪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床上甩几件衣服,地上也扔几件,袜子放在床头柜,也不知道他晚上是怎么睡过去的。
她原以为沈迹这人也邋遢,毕竟德行不好,脾气冲,家里乱七八糟,没落脚的地方。
但沈迹明显与众不同,玄关处没乱扔鞋,都放在柜子里,干干净净的,就搁了一块迎宾红毯。
客厅太干净了,一个电视机,两个沙发,茶几上多余的东西都没有。
应该是完全找不到生活的痕迹,这屋子就像空置了很多年,第一次有人进来。
厨房的灶台上面就只有烧水的茶壶,没炒菜的锅,也没煲汤的锅。
要不是阳台的晾衣杆上挂了两条红色内裤,孟玺都要以为这地真没人住很久了。
“孟玺,厕所在这里。”毛子耀打开临近客厅的厕所。
“哦,谢谢。”孟玺进去,关上厕所门,洗漱台上就只有一卷纸,没毛巾,没牙刷牙膏。
毛子耀推开卧室门,一股子烟味加酒味窜出来,床头柜的烟灰缸堆满烟头,地上摆着两个酒瓶,沈迹躺在席子上,就穿了条内裤,赤条条的。
毛子耀松了口气,以为真出事了,“老大,醒醒。”
没人应。
毛子耀用一根手指去探他的鼻孔,有气,热的。
沈迹睡得死沉,嘴里说着梦话,太小声了,毛子耀听不清楚。
毛子耀拽住他胳膊,甩了几下,沈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一脚把毛子耀踹下去,“你他妈干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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