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六千斤有奇,四川一百万斤。设茶马司於秦、洮、河、雅渚州,自碉门、黎、雅抵朵甘、乌思藏,行茶之地五千馀里。山后归德诸州,西方诸部落,无不以马售者。
碉门、永宁、筠、连所产茶,名曰剪刀粗叶,惟西番用之,而商贩未尝出境。
四川茶盐都转运使言:“宜别立茶局,徵其税,易红缨、毡衫、米、布、椒、蜡以资国用。而居民所收之茶,依江南给引贩卖法,公私两便。”於是永宁、cd、筠、连皆设茶局矣。
川人故以茶易毛布、毛缨诸物以偿茶课。自定课额,立仓收贮,专用以市马,民不敢私采,课额每亏,民多赔纳。四川布政司以为言,乃听民采摘,与番易货。
又诏天全六番司民,免其徭役,专令蒸乌茶易马。
初制,长河西等番商以马入雅州易茶,由四川严州卫入黎州始达。茶马司定价,马一匹,茶千八百斤,於碉门茶课司给之。番商往复迂远,而给茶太多。严州卫以为言,请置茶马司於严州,而改贮碉门茶於其地,且验马高下以为茶数。
诏茶马司仍旧,而定上马一匹,给茶百二十斤,中七十斤,驹五十斤。
三十年改设秦州茶马司於西宁,敕右军都督曰:“近者私茶出境,互市者少,马日贵而茶日贱,启番人玩侮之心。檄秦、蜀二府,发都司官军於松潘、碉门、黎、雅、河州、临洮及入西番关口外,巡禁私茶之出境者。”又遣驸马都尉谢达谕蜀王椿曰:“国家榷茶,本资易马。边吏失讥,私贩出境,惟易红缨杂物。使番人坐收其利,而马入中国者少,岂所以制戎狄哉!尔其谕布政司、都司,严为防禁,毋致失利。”
明史 食货志四(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