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
其后多侵夺正引,官商课缺,引壅二百万,候掣必五六载。於是有预徵、执抵、季掣之法。预徵者,先期输课,不得私为去留。执抵者,执现在运盐水程,复持一引以抵一引。季掣,则以纳课先后为序,春不得迟於夏,夏不得超於春也。然票商纳税即掣卖,预徵诸法徒厉引商而已。灵州盐池,自史昭中马之议行,边饷亏缺,甘肃米直石银五两,户部因奏停中马,召商纳米中盐。
二十七年令开中者止纳本色粮草。三十二年令河东以六十二万引为额,合正馀盐为一,而革馀盐名。时都御史王绅、御史黄国用议:两淮灶户馀盐,每引官给银二钱,以充工本,增收三十五万引,名为工本盐。令商人中额盐二引,带中工本盐一引,抵主兵年例十七万六千两有奇。从其请。
初,淮盐岁课七十万五千引,开边报中为正盐,后益馀盐纳银解部。至是通前额凡一百五万引,额增三之一。行之数年,积滞无所售,盐法壅不行。言事者屡陈工本为盐赘疣。户部以国用方绌,年例无所出,因之不变。江西故行淮盐三十九万引,后南安、赣州、吉安改行广盐,惟南昌诸府行淮盐二十七万引。既而私贩盛行,袁州、临江、瑞州则私食广盐,抚州、建昌私食福盐。於是淮盐仅行十六万引。数年之间,国计大绌。巡抚马森疏其害,请於峡江县建桥设关,扼闽、广要津,尽复淮盐额,稍增至四十七万引。未久桥毁,增额二十万引复除矣。
三十九年,帝欲整盐法,乃命副都御史鄢懋卿总理淮、浙、山东、长芦盐法。
懋卿,严嵩党也,苞苴无虚日。两淮额盐银六十一万有奇,自设工本盐,增九十万,懋卿复增之,遂满百万
明史 食货志四(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