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门槛让想学的新生们犹豫不定,但是台上的乐队继续演绎着各种金曲,把现场变成了一场演唱会。
社团的成员已经组建了几只乐队——而且还有成功在酒吧驻唱的。
现在表演的乐队主唱是一个蓄起长发的高个子,手上系着一条红巾——看乐队的其他成员也是这套一样的行头。
主唱现在唱的歌是汪峰的《边走边唱》:
象1969年的福特在公路上疾驶,
象风滚草在内华达荒野上滚动,
象朝圣者在寂寞的广场上呼喊!
象一首歌从沸腾的街道上划过。
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字,
没有人知道我在哪里,
我只想朝着远方
边走边唱!
歌唱这生命美丽和迷惘!
……
陆逐虎之前已经听过他唱汪峰的《飞得更高》,看起来他像是很喜欢汪峰的歌,只是在场的其他人对汪峰的喜好不太大,反应平平——
陆逐虎随意向四周看看,大多数人脸上都没什么波动。
只是台上的人根本不管有没有人欣赏,自己闭着眼睛,声嘶力竭地吼着。
这就是摇滚的好处——你可以是孤独的,但是却可以用这样寂寞的声音去表达你的想法。
一曲歌罢,下面的人鼓掌叫好。有台下的观众往台上放了一罐啤酒,高声叫道:“我请的!”。主唱俯下~身子捡起来,喝了一口,竖着大拇指,道:“谢谢!”陆逐虎沿着来人的方向看——在舞台下,已经有学生摆起了摊子在买饮料,不觉哑然失笑:有经商头
第88章 街头卖唱的水平(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