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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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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来至首相的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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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判定、不可改变的案件。

    裴旻与李元纮互饮了三杯。

    李元纮叹道:“某终于明白,为了昔年姚相,宋相对裴国公都赞不绝口。与国公相比,我等这些看似为国为民之举,其实就是枉做小人。若非今日的陛下点拨,老夫恐怕会成为我朝罪人。”

    原来李隆基也看出李元纮意图削弱边将的意思,他现在力求朝局稳健,不愿惹是生非,特地将今日裴旻的话,一字一句的转给李元纮知晓。

    李元纮方才知道,裴旻的用心比之他们,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胸襟气度上,更是远远的将他们甩在了身后。

    裴旻坚持自己的意见,却能够理解主和派以民为主的行政理念。

    而他们却做不到这点,非但做不到,反而一直打算以压迫的方式逼迫边帅认同他们的宗旨。

    两者差距,不可以道理来计。

    裴旻也听明白了缘由,看了在最上席认真看着歌舞的李隆基一眼,说道:“李相客气了,文武殊途,在所必然。能够寻得平衡点最好,就算不能寻得,也没有必要针尖对麦芒。毕竟不管争斗下来,谁胜谁负,损耗的都是朝廷的中坚力量。某不愿见到李相改变初衷,而是私为良性竞争,有助于家国发展,相互督促,有助于天下稳定。文武兼之,才是真正的强国之道。”

    李元纮颔首道:“郡王说的在理,确实是在下有偏见在前。只是还望郡王能够体谅在下的难处,南衙之兵虽不归宰相掌控,但国相有调动南衙禁军的权力。某见过南衙禁军的情况,诸多时候,所谓禁军,也就比地痞流氓好上一二。那战斗力别说与边军相比,便是寻常士卒都

第二十二章 来至首相的赔罪(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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