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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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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声名远扬 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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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连年不收,上下饥窘,实在是最佳的脏水对象。

    裴旻在奏章中直言:

    南凉三代昏庸,以至于天降恶蛟,严惩昏主。

    南凉庸主昏聩,国破族灭,罪有应得。

    可恨。累后人受罪。

    数百年来,无数无辜百姓旅人,葬送恶蛟之口。

    臣听闻前朝留有此祸害,不愿我大唐百姓,受此无妄之灾,率兵讨伐。

    恶蛟皮肉坚实,刀剑难伤,幸得陛下昔年恩赐神剑,无坚不摧。

    得陛下相助,为大唐百姓,除前朝祸患。

    在信中,裴旻还将功劳分给了李隆基,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当然这这么说也确有其事。

    公孙曦的朝霞剑是裴旻送的,是由长安著名的匠师精心打造。跟裴旻的秦皇剑固然没得比,却也是难得的利器。

    以公孙曦的剑术,使剑劲力,与那蛟龙正面相碰,也不过是划开一道口子而已。

    要是没有秦皇剑的锋利,裴旻也很难在那几剑中给予蛟龙重创,令之流血待毙。

    这一番说辞,即甩了锅,又赞美了李隆基。

    李隆基自然是万分高兴,即便他心底也清楚,这不过是一个说辞,但是百姓喜欢听的就是这样的说辞。

    就好比师出有名一样,很多东西,根本就蒙骗当事人。

    但是只要百姓信了,后人信了,那就足够了。

    当事人不会说破,文武百官大多都是鬼精一样的人,更不会去揭穿,以体现自己的高明。

    裴旻此举也是为了表一个态度,即便远在河西,一样对他这个皇

第二十一章 声名远扬 罪有应得(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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