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对篮球的特殊感情就轻易被唤醒了。
元亮穿着篮球服,叉着腰站在不远处,看着他怔怔的样子,调侃道:“阿迟,你有将近一年没碰篮球了吧?技术肯定退化了吧?是不是怕输啊?要不要兄弟让一让你?”
听着他如此狂妄地挑衅,程迟冷笑一声:“在我的字典里,没有怕字,更没有输字!”
话落,他单手抛出了篮球,然后直接揪住自己的衣领,脱掉了T恤,换上了科比的24号纪念球服。
与此同时,那颗篮球精准地落进了篮球框里。
“啊!太帅了!”
全场尖叫!
得知程迟要回学校打最后一场球,很多同学都来捧场了,尤其是八班的同班同学,基本上都没有缺席的。
元亮一脸懵地摇摇头,不可思议地道:“程迟还是那个程迟啊!”
“程迟,加油!程迟,加油!”
观众席所有同学自发喊起了口号。
元亮不服地大声道:“喂,你们也太偏心了吧?眼睛只看得到程迟吗?再说了,又不是比赛,输赢又不重要,加什么油?”
观众席有女生大声道:“是谁刚才说程迟怕输的?现在又说输赢不重要,不觉得脸疼哦?”
元亮好生郁闷,转而又笑了起来:“阿迟,我本来还挺舍不得你的,现在觉得你提前离开也挺好的,你在这里称霸太久了,挡着我发光发热了你知道吗?”
程迟邪气地勾了勾唇:“是吗?那你今天要好好地发光发热哦。”
元亮为了发光发热,主动选择成为程迟的对手。队员分配完毕,一场友谊篮球赛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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