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贪玩,有多动症,人家在写作业的时候她跑到树上掏鸟窝,人家在认真听课的时候她将玛丽苏霸道总裁夹在课本里看得津津有味,人家在钻研数理化竞赛题时,她开始钻研怎么在小小的年纪暴富,所以学习成绩一直不怎么好,虽然也不至于考倒数那种,认真起来学一学也能当匹突然冲出来的黑马,但最后考的大学是不怎么理想的。这种瞩目感,她还是头一次体会得这么彻底。
等大家都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后,对她说了很多夸赞的话,眼中的光芒更甚,雷休君在那滞了半天,没再提出要做她师父的话。
最后风凝君成功当选流筝的师父。
流筝出孔雀阁时,迎面撞见一个全身罩着红袍、身形几分臃肿、口鼻被红袍领口掩住的少年。
她看了看那少年,觉得有些眼熟,同时感觉袖子里的那颗血红色圆珠动了动,她正想喊一声,那少年装作没看见她,快速在她身侧闪过。
流筝也没当回事儿,正处于被捧在云端当金元宝的嘚瑟中,视线很快投到站在不远处靠着红毛大鸟的墨青色长衫男人身上,灿了笑,踩着水池上的石子路朝他跑过去。
流筝扑进魏煊怀里之时,魏煊大掌揉到她后脑勺上,揉了一会儿,可见一片似“薄雾”的淡紫色半透明体,从流筝发髻上那只青袖色珠串步摇抽离开来,被吸入魏煊指尖。
那是他的碎魂,流筝进去面试时,他也佯作随意地揉了揉流筝的后脑勺,将自己的一片碎魂附到她的步摇上。
这种由自身主动抽离出来的碎魂极其耗费元气,魏煊又是魂魄尚未找全之身,经此一折腾,他神识有些眩晕,不过还不至于像喝醉了那般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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