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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私奔娇美人[七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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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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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这个朋友姓黄,叫黄敏娜,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就在服装部上班。

    李健已经都跟她说了,她也答应了,反正职工守则上也没有规定说不准这么做,拍张照片就有钱拿,她当然乐意。

    林贝贝和黄敏娜达成了协议,黄敏娜拍的照片,林贝贝每采用一张,就给黄敏娜3块钱的辛苦费,一月一结。

    林贝贝拿照片赚钱,黄敏娜呢,随手拍张照片就得3块钱,这钱就跟捡来的一样,心里自然也是欢喜的。

    接下来林贝贝又跟马哥的大舅子见了面,双方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作为合伙人,林贝贝有权查服装厂的帐,如有异议,可申请第三方查帐,如果查出来有弄虚作假行为,林贝贝有权提出赔偿,并中止合作。

    这份协议对林贝贝还是很有利的。

    不出意外的话,以后每个月,林贝贝又会有一笔不菲的收入,她打算都用来买铺子。

    断断续续的,她现在已经买了5个铺子,也都租了出去。

    现在干个体的越来越多,只要有铺子 ,就不愁租不出去。

    林贝贝的志向是拿下奔流街一条街。

    只是有一点,奔流街上私人店铺并没有多少,大部分店铺都是公家的,而想要从公家手里买店铺,没有过硬的背景和人脉是办不到的。

    好在王哥在掮客这一行里也浸淫好多年了,自有他的一套门路,只要有他牵线搭桥,林贝贝就不愁买不到店铺。

    10.1国庆,学校放假三天,林贝贝回了家,是和陈谦一起回的,陈谦说一起回路上能互相照应一下,林贝贝也没有多想,就一起回了,不过陈谦在广安县的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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