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可能是我脑袋坏掉了,所以才做出越写越偏向日常的决定,这就导致我前期的节奏感被破坏了,这是真的无解,玉米不是一个纯粹的新人,以前也写过一本长篇,可还是犯了经验不足的错误,现在只能希望以后能够有所长进。
同时也很庆幸到现在为止还有六千多位大佬每天追更,一直陪着脑袋坏掉的玉米,真的感激不尽。
最后说说日常,是真的很难很难写,比写职业剧情难写很多很多,因为日常要想梗,想有趣的剧情……
这一点我做的很差,没写好日常的就会出现一种情况,很多人感觉很水,但是百万字的梗,我已经绞尽脑汁了。
这种需要灵光一闪的剧情,光靠每天干巴巴的更新,实在很难做到。
偶尔想断更一天,多思索一下,可是我知道我自己的,本质上是一个很懒惰的人,如果断更一天,给了自己一个理由,就会有第二天,第三天,所以我坚决不给自己这个机会,哪怕身体不舒服,哪怕有事出了门,再怎么样都要写出一章来。
有朋友建议我,看看同类型的书学习,找找灵感。
可玉米不敢……
写这书以来,我不敢看同类型的日常书,我怕看了以后下意识的用了别人的梗,这样会很尴尬,到现在为止,所有剧情都是苦思冥想一点点摸索的。
第一次写类似的书,这种感觉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
玉米手速不慢,最快的时候,能两千字一个小时,但是写这本书,基本上在一千字,甚至八百字五百字一个小时,偶尔还会大篇幅大篇幅的删,最多的时候,写了七八千,删的干干净净。
写在百万字(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