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森在六份文件上投资合同的大名后,就正式成为了大坳村的投资人。
三份是投资的合同,另外的则是土地承包转让书,都是一式三份,林木森,村里还有镇政府。
后山的土地是属于大坳村的,所以是承包转让书,要成为后山的承包责任人,林木森不仅正的村民们的同意,还得向村里付十五万的承包费,所得回大坳村当着村民们的面前签,只要在近期内付清他就可以有使用权了。
十五万是三十年使用期的费用,土地是以一年一亩地一百的价格承包的,但由于有一些政策上的补足,一年就需要五千的费用,所以三十年就是十五万。
林木森不想夜长梦多,签完合同跟承包书以后就直接去了银行取了五十万出来,等下午二叔公开会就会直接发给村民,这也是二叔公的决定。
毕竟村民们拿到手的钱,才是真的实事求是为他们办事的,除去给乡亲们的十五万,剩下的钱还有买树种,雇人……都是需要的钱的。
回去之前林木森还不忘买了点牛肉为自己跟大木木的晚餐做准备,本来还想买点青菜什么的,都被二叔公阻止了,说什么他菜地都有,叫林木森去摘就行了,客气什么。
他只好作罢,带着二叔公朝着村离开去。
在车上,林木森就向二叔公询问的说道:“二叔公,承包下来以后,我想把山林清理出来,你看需要多少人手呢,还有这个费用你看多少合适?”
二叔公回复说道:“人当然是越多越好,山林树木较多需要砍伐,速度可能会慢一些就请三,四十个人吧,差不多五六天左右天应该就可以清理好了,费用我们这里一般一
第四十四章 投资,承包(3/4)